2026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
2026年1月6日至7日,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。会议总结2025年和“十四五”药品监管工作,分析当前面临形势,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。
会议指出,2025年,全国药监系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,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,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,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新批准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数量创历史新高,全国药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,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的获得感进一步充实,为“十四五”时期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画上圆满句号。五年来,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取得新进展,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,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,药品监管国际话语权达到新高度,监管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,《“十四五”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》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,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站上了新的起点。
会议强调,2026年要围绕实现“十五五”良好开局,抓住关键,纲举目张,做好以下重点工作。一是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。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,提升临床试验监管
水平,加强高风险品种生产监管,聚焦集采中选等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,开展药品经营环节“清源”巩固提升行动,强化网络销售监管,切实守牢药品安全底线。二是积极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提质增效。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,落实对重点品种实行“提前介入、一企一策、全程指导、研审联动”的要求,支持医药研发创新,推动中药守正创新发展,支持医疗器械高水平自立自强,促进美丽经济发展壮大。三是不断提升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。持续健全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,完善药品标准体系,提高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,加大面向企业和基层的普法宣传力度,进一步夯实药品监管的法治基础。四是扎实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。高质量编制“十五五”药品规划,扎实推进全国药品监管一体化,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,深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和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应用,深度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,推动中国药品监管国际影响力再上新台阶。
深化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。2025年12月30日,国家药监局在北京召开深化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推进会。会议听取了第一批试点省份工作汇报,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。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会议要求,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刻领会深化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;要明确各方责任,落实试点工作任务,强化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;要完善平台和体系,推进“一体两翼”建设,提升警戒能力;要充分利用AI等技术,强化科技赋能,快速识别风险信号,做好风险处置。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、评价中心,各试点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疗器械监测机构代表参加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