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支持创新药合同研发生产机构提质增效
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支持创新药合同研发生产机构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,2月13日公布。
《措施》中的支持内容包含:
1.支持创新药CDMO提高技术服务能力。根据创新药CDMO服务品种数量、阶段、服务质量与效能等,予以分类分档支持。对医药企业委托创新药CDMO开展1类创新药工艺开发、临床试验样品制备、中试放大工艺开发、工艺验证及商业化生产等项目,按照当年度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30%给予医药企业支持。其中,对于委托创新药CDMO开展工艺开发、Ⅰ期临床试验样品制备等服务的,单个项目在本措施执行期内累计
支持额度最高500万元;对于委托创新药CDMO开展中试放大工艺开发、工艺验证、Ⅱ、Ⅲ期临床试验样品制备及商业化生产等服务的,单个项目在本措施执行期内累计支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。对合作双方首次开展委托合作或获得国际注册认证的1类创新药项目,另额外给予医药企业最高300万元的支持。
2.支持创新药CDMO提升国际化水平。支持创新药CDMO申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、欧洲药品管理局(EMA)等国际机构的1类创新药上市生产体系核查,对首次通过国际机构核查的创新药CDMO,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支持。
3.支持创新药CDMO提升行业影响力。支持创新药CDMO生态建设,推动提升创新药CDMO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对组织创新药CDMO及其合作的医药企业参加国际会展活动的相关机构,给予活动认定费用的50%、最高200万元的支持。支持行业协会、联盟等社会组织举办创新药CDMO领域的会展活动,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给予活动认定费用的50%、最高300万元的支持。
4.优化全链条服务举措。对于上述获得支持的创新药品种,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到本市项目制创新药品种,并为其提供全流程服务。